辉县古代史简介——西汉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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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9: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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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02年,刘邦建立汉朝,都城长安(今陕西西安),史称“西汉”。
西汉初年,刘邦在中央机构上完全继承了秦朝制度。但在对地方的统治方式上,略有改变。虽然在名义上也是实行“郡县制”,但实际上却是“郡国并行制”。即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大封他的子弟们为诸侯王,封地即为诸侯国。形成了郡国交错的局面。郡县官制仍承袭秦代,郡下统县。辉县由原来的三川郡统辖变为河内郡统辖。辉境东部设置共县,西部设置山阳县。此设置一直沿袭至东汉未变。
西汉时期的辉县农业同全国一样,大体上是前期恢复,中期发达。后期因豪强无限制的兼并,使农业在发达的基础上呈现衰落现象。但在手工业方面,却呈现上升趋势。前边已说过,辉县在战国时期已成功地使用铁器。到了汉代,铁器使用更为普遍和先进。这一点,在辉县境内发现的众多汉代冶铁遗址已得到充分证实。沿村汉代冶铁遗址中,现在仍可见到巨大的铁块。无论是官营还是私营,都呈现发达趋势。
官营方面,“琉璃阁西汉墓中出土的长铁剑及铁刀,已证明自汉武帝时期铁兵器已代替了铜兵器。炼钢成为普通的技术,正是官营冶铁的效果”(见范文澜著《中国通史》);私营方面,朝廷在民间手工业特别兴盛的地区,特设工官。全国范围内只有八个郡设工官,其中就有共县所在地的河内郡。“这些工官与产木地设木官,产橘地设橘官一样,同为收税官,而不同于专制宫廷用品的服官和工官。全国民间手工业发达地区当然不只是上列八郡,但在八郡特设收税官,足见手工业产品不仅本地消费,主要还是运销他地”(同上)。由此可以看出辉县手工业发达迹象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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