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古代史简介——金

admin 阅读:106 2024-11-05 19:33:09 评论:0

南宋政权弃中原与金人而不顾,北方人民便置于金人的统治之下(当时北方也有一个汉人政权,即刘豫伪齐政权。是一个傀儡政权,是金统治的工具)。金在汉族地区改他们的勃极烈制度为汉官制度,将全国划为十九路,路下设府、州,府、州下设县。共城县隶属河北路卫州管辖。

金大定二十六年(1186)八月,黄河卫州段被冲决,卫州城墙崩塌。为避河患,卫州知州事令将州衙迁徙共城。两年后水息,州衙复迁汲县。大定二十九年(1189),为避讳宣孝太子完颜允恭的“恭”(恭、共音同)字,将共城县改名为河平县。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因百泉有苏门山,又改名为苏门县,属河北路卫州河平军管辖。贞祐三年(1215),鉴于百泉卫源庙内有大殿名为“清辉殿”,“清辉”,指清光,多指日月的光辉,寓意苏门百泉在日月光辉的照耀下愈加美丽。借此吉祥之义,取其“清辉”的“辉”字,将苏门县升为辉州。这是辉县之“辉”字称谓来由的最早起源。兴定四年(1220),在辉州西山阳(今辉县邓城村)置山阳县,隶属辉州管辖。

元定宗戊申年(1248)十月,金、元之际最有成就的诗人,也是金代唯一在中国文学史上占一席之地的诗人元好问前来百泉游览,并写下著名诗篇《涌金亭示同游诸君》,由衷感叹百泉苏门之美:”我从汾晋来,山之面目腹背皆经过;济源盘谷非不佳,烟景独觉苏门多。“又于诗中寄托国破家亡、伤时感世的哀思:”长安城头乌尾讹,并州少年夜枕戈。举杯为问谢安石,苍生今亦如卿何?元子乐矣君其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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