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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李贽反理学离经叛道——李贽诗碑

路飞资源2025-05-31 18:28:291333辉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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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寺大殿左侧前壁上嵌有碑刻一通,因碑身较小,平时一般引不起人们的注意。但细读碑文,却惊奇地发现,原来是明代著名的学者李贽(zhì)留下的诗篇。碑文记载,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的夏末秋初,李贽和他的好友赵永亨、陈荩、张士允、张世乐、付坤等一起到白云寺游览避暑,他的另一好友邓石阳也趁公务之便到白云寺前来拜访。李贽有感于这次白云寺之游,特赋诗成篇,刻石传世。查有关文献,知悉李贽时年39岁,在北京做着礼部司务的冷官。因家居辉县,特由京归来探亲并会文谢友。这块碑上的诗篇,便是这次归家所作诗篇的一部分。诗中流露出李贽对当时社会政治的不满情绪:“世事何纷纷,教予不欲闻”。又表达出他见到白云寺的兴奋心情:“出郊聊纵目,双塔在孤云;雨过山头见,天晴日未曛。”进而又体现出他醉心于学术特性之一斑:“骑驴觅短策,对酒好论文。”诗里总体所表露出来的心情是复杂的。因此,从中又可以隐隐觉出李贽当时的郁郁不得志、惘然若失的寓意。诗的后边,李贽写了几句注脚:“时嘉靖丙寅,予偕诸友避暑山中,赵永亨字子吉;陈荩字子进;张士允字子中;张世乐字子善;暨获嘉付坤六人之友。予为谁?即卓吾。”短短几句介绍性语言,看后让人哑然失笑。在点出时间、地点、人物之后,一句“予为谁?即卓吾”(李贽字卓吾)透出了李贽落拓不羁、任达不拘的性格。纵观李贽的一生,正是因了这种性格,使他成为明朝末年学术界反对理学离经叛道的著名人物。也正因为如此,使中国儒学史上增添了一段悲壮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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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儒学,是以孔子为宗师,以《诗》、《书》、(易》、《礼》、《乐》、《春秋》为经典,以仁、义、礼、智、信为基本思想的学术体系。它自春秋时期孔子创立以来,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一直是中国意识形态领域内适应于封建大一统的思想体系。特别是从宋代开始,儒学以理学的形式出现后,历经宋、元、明三朝,更是在国家意识形态领域内占据着主导地位。然而到了明朝末年,兴盛之极的理学却遭受到了前所末有的致命打击,而且从此一蹶不振,走上了穷途末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再无昔日之辉煌。是何原因呢?原来,儒学自诞生后不久,便被封建统治者采纳而用于改造社会的实践。圣明的统治者,尊崇儒术,经世致用,利用儒家学说统一民心,使国家经济繁荣,长治久安。而昏庸的统治者则把儒学引向歧途,使得读书人沉溺于此,作为沽名钓誉之阶,无补于实用。晚明时期,封建制度日益腐朽没落,引起社会激烈动荡,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越来越尖锐,政治统治摇摇欲坠。与此同时,以维护封建制度为已任的理学便随着封建制度的腐朽没落而走向衰微。特别是程(程颢、程颐)朱(朱熹)理学,成为士人的猎取功名利禄的工具和应付科举考试的教条。如此一来,理学便显得苍白无力,难以被人们继续接受。于是,一些有识之士奋然而起,抨击封建专制君主揭露理学的僵化和虚伪,批评时政,从而形成一股强劲的反理学之风。南京吏部尚书罗钦顺和左都御史、兵部尚书王廷相是反对理学的代表人物。而代表人物中的代表,则是在共城做过教谕、后官至姚安知府的李贽。李贽是反对理学的佼佼者,他的学说在当时的思想界独树一帜,引起了强烈的震动,以至于被封建统治者视为“异端之尤”,冠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逮捕入狱,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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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福建泉州人。明嘉靖六年(1527)出生。原名载势,后因避讳明穆宗朱载垕(hòu),遂改名为李贽。所用别号甚多,先后有:卓吾、笃吾、温陵居士、百泉居士、宏父、思斋居士、龙湖叟、秃翁、李长者、李老子等。他自幼丧母,7岁时跟随以教书为业的父亲读书,父亲教他读书诵诗,学习礼节。12岁的时候已经会做文章。26岁时考中了举人。这期间,他除了读书便是外出谋生。30岁时,为了解决生活问题,则开始从政为官。自此度过了20多年的官场生涯。不过,他所做的官都是一些俸禄微薄公务不多的冷官,如教谕、国子监博士、礼部司务等等。名义上是在做官,实际上生活还是十分贫困。不过李势倒不在乎这些。相反地,他倒是利用做官的机会去读书学习,探求真理,以至于成为晚明时期学术思想界的一位声名显赫之人物。

李贽最初做官是在河南共城(即今天的河南辉县市)做教谕。他是福建人,为何千里迢迢来到共城了呢?究其原委,是与当时共城百泉的学术风气有关。因为共城百泉历来学术气氛浓厚,为文人学士荟萃之地,如宋初的大学者李之才,就曾在共城做过县令,而且又培养出一代名儒邵雍;从宋到明许多的名人志士都曾到共城百泉驻足;百泉书院的讲学活动又名震四方。因此,李贽认为共城是一处学术胜地,到那里去可以使自己身心受益。于是,他便毅然来到共城做了教谕。教谕,就是掌管教学的官吏,相当于县学的教师,负责训导、考核和责罚学生。每县置一人,是一种不入流的冷官。李贽在共城一共做了5年的教谕。期间,他除了做好本职事务外,就是到百泉去游览。瞻仰邵雍的读书之处安乐窝,凭吊古人,激励自己,树立奋发向上之雄心大志。虽然官职甚小,但共城百泉的浓厚学术之风使他受益匪浅,从而产生了难以忘怀的印象,以至于在此之后他多年的异地做官生涯中,与共城百泉一直是藕断丝连,经常保持着联系,并自称为“百泉居士”。

5年之后的嘉靖三十九年(1560),李贽调任南京国子监博士,国子监博士是都城国学的教师,从八品,同样也是冷官。几个月后,他的父亲去世,他回家守丧三年。守丧期满,已是嘉靖四十一年(1562),他到北京候差但得到的官职仍是国子监博士。而且不幸的是,没有多久,他的祖父又去世了。他只得又回家去料理丧葬。为避免全家归途奔波劳累,又出于对共城的眷恋,他便在共城置田数亩,让妻子黄氏和三个女儿留下耕田度日,自己身回老家福建泉州。在他走后的日子里,妻子和女儿在共城度日艰难。因他所置买的几亩田地无水灌溉,收成颇微,实在难以糊口。他的体弱瘦小的二女儿和三女儿相继因困苦而病死。幸亏李贽的好友邓石阳(卫辉府推官。卫辉府距共城约20公里)甚重情谊,知悉此情后,不断派人送粮送银子,才使得黄氏和大女儿勉强生存下来。三年后,李贽归来,看到家中惨状,感慨万端,引起他对理学家矫情自饰的无比愤怒。因为理学家们明明知道饿了要吃饭,是至关人命的大事,却偏偏要说“饿死事小”。嘉靖四十五年(1566),李贽从共城又回到北京,补了一个礼部司务的官缺。礼部,是主管国家典礼、教育考试等行政事务的中央机关,司务是该机关中普通办事人员。这也是一个冷官。当时依照李贽的学识和声望,做这样的官,在别人看来是委屈了他。还有人讥笑他不识时务,说是礼部司务之官,比国子监博士还要穷三分,做什么不好,偏偏要做这样的穷官。李贽傲然回答说:“你们理解的穷和我所理解的穷不一样。我认为听不到真理才是穷,而最快乐的,是过着自己感兴趣的生活。礼部司务这职位虽不富有,但却有利于我追求真理。”于是,他心安理得地做了下去。

李贽在礼部司务的职位上又做了五年。五年期间,他逐渐接受了当时流行的大思想家王阳明的学说。王阳明是“心学”的著名代表,从“心学”进行系统发挥,冲击程朱理学,颇为世人所接受。因此,对程朱理学本来就不满的李贽自感收获颇大。他说:“五年春官(礼部的官称春官),潜心道妙。”(“道妙”即王阳明的学说。)

隆庆五年(1571),李贽被调往南京任刑部员外郎。刑部是主管司法的中央机关,员外郎系一般官员。他在这个职位上做了7年。7年里,他经常从事讲学活动,同时又接受了泰州学派(王阳明的弟子王良所创立的中国学术史上著名的学派。主张“百姓日用即道”,要求从日常生活中贯彻封建伦理道德)的影响,对泰州学派的学识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称颂泰州学派的学者是“真英雄”。

这十几年的冷官生涯,使李贽在学术上有了飞跃进展,特别是对泰州学派学说的钻研,使他本人成为一个有名的泰州学派学者,给后来的反理学思想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明神宗万历五年(1577),李贽51岁。这一年,他从南京刑部员外郎的职位上调任云南姚安知府。临上任时,他没有让全家跟随前往,而是将女儿留在湖北黄安(今红安县)学术界的好友、学者耿定理家中,只带着妻子前往上任。并和耿定理约好,待三年知府任满,有了衣食之资后,再来和他一起研究学问。这说明了在李贽的思想里,做官只是一种谋生手段,研究学问才是归宿。封建社会的官场生涯对于李贽来说,并不十分热衷。

事实证明果然如此。在知府任上,李贽办事清明,政绩显赫,将姚安治理得十分出色,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和上司的赏识。在这样的情况下,任满之后继续升官是有把握的,但李贽的本意并不在做官上,对官场生涯已产生厌恶情绪。因此,在离任满还有两个月时,李贽便打定主意辞官归里。他的上司不予批准,再三挽留,但李贽主意已定,执意要走。无奈,上司只得让他离去。据史料记载,李贽离开姚安府任的时候,两袖清风,所带行囊里只有若干卷图书。百姓们争相送行,个个泣泪遮首,竟使得车马不能前进。由此可见李贽是一个多么得民心的好官。

万历九年(1581)春天,李贽结束了他一生中的官场生涯。从云南姚安回到了湖北黄安,和耿定理住在一起,每日里读书赋诗,研究学问,开始了“流寓客子”的生活。(这是李贽的自称。“流寓”,指寄居在异乡,飘流不定;“客子”,指旅居在外的人。表明自己生活不定,或去或住,时间或长或短,都不可知。又颇有“天高皇帝远,其奈我何?”之味道。)

万历十二年(1584),李贽的好友定理死了。李贽十分悲痛。料理完丧事之后,第二年,将家眷送回泉州,只身一人住到了麻城龙湖(今湖北麻城县东30里左右)。这是一个十分偏僻的地区,但山水景色却十分优美。李贽隐居在龙湖东北的芝佛院里,过着读书著述的生活。这一住就是将近 20年。在将近20年的时间里,他完成了大量的著作,其中最主要的是《焚书》和《藏书》。

万历二十四年(1596),李贽动身前往山西,又从山西到北京。后又和焦竑(hóng)(明代著名学者)一同赴南京,在南京住了几年,进行了讲学活动。

万历二十八年(1600),李贽又回到龙湖。这年,他已是74岁的老人了。一些道学家们对于李贽的学说恨入骨髓,纠集部分狐群狗党,到龙湖迫害李贽,拆掉了芝佛院。李贽为避事端,由友人杨定见保护,事先避开。后来,又由友人马经伦陪送,在河南商城过了一个冬天。第二年,同马经伦一起,到了河北通州,住在马经伦家里。

万历三十年(1602),统治阶级加紧了对李贽的迫害:下令逮捕李贽,焚烧李贽的著作。李贽在狱中病得很厉害,看到统治者难以放过自己,便毅然自刎而死,终年76岁。

李贽的叛逆精神,自幼便已形成,继而贯穿于整个一生。12岁时,跟随父亲读《论语》,便对孔子的一些说法大不以为然。《论语·子路篇第十三》第四章里说,孔子的学生樊迟请求学种庄稼,孔子说:“我不如老农民。”又请求学种菜蔬,孔子说:“我不如老菜农。”等樊迟退出以后,孔子便说道:“樊迟真是小人,统治者讲究礼节,百姓就没有人敢不尊敬;统治者行为正当,百姓就没有人敢不服从;统治者诚恳信实,百姓就没有人敢不说真话。做到这样,四方的百姓就都会背负着小儿女前来投奔,为什么要自己种庄稼呢?”李贽读到此处,便写了一篇《老农老圃论》,称赞樊迟。说他愿意学习老农、老圃(即种菜蔬的人),大有隐居的高尚志气;又反过来讥笑孔子,说他不了解自己的学生,反而斥骂樊迟为小人。这种论调,同当时大力尊孔、注重礼节的风气格格不入,从而显示出李贽的思想从小就不平常,不肯受传统思想的束缚。他曾总结自己幼年时的情况,说是“予自幼倔强难化,不信学,不信道,不信仙释。故见道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则尤恶。”这又说明他幼年时就不盲从,不迷信,不肯崇拜偶像,敢于独立思考,形成了自己的倔强性格。青年时期,程朱理学普遍兴盛。国家的科举考试制度专以程朱经注为主要内容,以程朱注疏为考试标准。李贽对这种作法极不以为然,认为这样做是死背教条,无以实用。如果就以这样的标准进行科举,简直就像是开玩笑,不就是照抄朱熹的话就行了吗?这样就能科举,那我一定能够考中。于是,他便选了当时最流行的多篇八股文来熟记背诵,26岁那年参加了考试。果不其然,正如他自己所说,一考便中了福建乡试的举人。

30岁时,他被生活所迫,不得已而出来做官从政以维持生计。首先出任的是河南共城县教谕。由于是不得已而为之,并且不把做官看得很重,因此,到共城上任时,他连公堂之门都没有进,只“揖拜公堂之外”,便匆匆告辞,闭门自若探求学问去了。

从30岁到54岁,20多年的官场生涯中,李贽深深体察到了明王朝的腐败无能和理学的虚伪无用,从而激起了他爱国思想的波澜。因此,他在做官的同时,到处求师游友,探索“道”(即“理”,或称“天理”)的奥秘,寻求传统之外的正确途径。但是,社会的大势所趋,使李贽感到大局已不是轻而易举所能够扭转的。于是他干脆辞官不做,转入学术生涯以期从学术上来扭转社会风气。

晚明时期的政治黑暗,官场腐朽,像李贽这样有叛逆性格的人注定是不能和当时的统治阶级和平共处的。因此,李贽在他官场生涯中,每到一处,总要同那里的上司相抵触。在共城做教谕时,他就常同共城县令抵触,和河南省的提学使抵触;此后做国子监博士,同国子祭酒抵触;做礼部司务,同礼部尚书抵触;做刑部员外郎,同刑部尚书抵触;最后做姚安知府时,又同上司骆问礼抵触。因此,李贽总结自己说,自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叛逆者,是注定要一生不得志的。与其在官场中磕磕碰碰,不如去做学问以务实用。所以,他才下定了不再做官的决心。

然而,李贽的叛逆性格决定了他不可能在某个方面逆来顺受。在做学问当中,他又对虚妄虚伪的理学(也称为道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他刚辞官后住到湖北黄安好友耿定理的家中时,常对耿家的子弟进行开放式教育,而坚决反对用封建的道德、礼教去束缚孩子们的天真。这一点,他的好友耿定理和他看法一致。但耿定理的哥哥耿定向就不一样了。耿定向当时做着大官,是一个十足的假道学家。满口的仁义道德,却一心想着做官发财。他一定要李贽将那一套虚伪的道学灌输给孩子,李贽当然不肯。于是,两者之间便产生了尖锐的矛盾。李贽从心眼里看不起他,不无讽刺地说:“你不要再搞虚伪那一套了。平日里你买田地,置房产,读书考功名,做官求地位,谋求好风水,希望子孙有福。种种日常生活,都是为自己打算。可是一开口谈道学,便说别人都是自私自利,惟有自己是一心为公;明明是想念高官厚禄,想做到三品二品,博得光宗耀祖,可偏偏要说是为了治国平天下才做官的。这种言行不一致的做法,怎么能去教育别人呢?”

李贽在麻城龙湖期间所著述的《焚书》和《藏书》是他的主要著作。为什么叫做《焚书》、《藏书》呢?李贽说:“之所以取名《焚书》,是因为我这部书中所说的话最能击中理学家的要害。他们看了,必定反扑,千方百计要烧掉才能解恨。所以,我干脆就给它取名为《书》。虽称《焚书》,我还是要将它刊印出来。”在《藏书》里,李贽记载了从战国到元朝末年间800多名人物的历史。对于这800多名人物,李贽按照自己的观点重新给予分类和评论,论点尖锐泼辣。李贽说:“(对于这些历史人物的是非评论,)千百年来,历史上好像没有什么是非。其实不是没有什么是非,而是大家都是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结果等于没有是非。现在我要来给千古人物定是非,也就是说是我一个人的是非。我觉得有好多历人物的定论需要翻案,重新定论。如,秦始皇,历来都认为是暴君,而我却说他是‘千古一帝’;武则天,历来都认为她是狠毒、淫虐的女主,我却认为她极有才干,有眼光,为人民办了很多好事。所有这些,实际上是推翻了许多传统的道德标准。因此,我这部书不能随便给人看,只能藏在名山,等千百年后,再让人们去发现它的价值。”因此取名为《藏书》。

对于理学家所认定的“‘六经’、《论语》、《孟子》是‘定本’、'万世之论’”的观点,李贽坚决反对,认为那不过是“有头无尾”、“得后遗前”、“见病发药,随时处方”的残缺笔记。他用“颠倒千万世之是非”的批判怀疑精神,反对盲目崇拜当时已成为专制主义偶像的孔子。他说:“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若必待取给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焚书》卷一)理学家神化“圣言”,借此垄断舆论,李贽则给予痛快淋漓的揭露:“世之好名者必讲道学,以道学之能起名也;无用者必讲道学,以道学之足以济用也;欺天罔人者必讲道学,以道学之足以售其欺罔之谋也。”李贽又认为,理学不仅是“欺天罔人”的工具,而且又是不学无术者手中的一块敲门砖。他嘲讽地说:“(那些)无才无学,无为无识,而欲致大富贵者,断断乎不可不讲道学矣。”在理学作为封建正统思想的情形下,李贽敢于无所顾忌地对中世纪不可亵渎的神圣偶像和僵死教条进行辛辣批判,不能不说是一种可贵精神,也着实是一种超人胆识。

理学家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即提倡树立儒家的伦理纲常——三纲五常,去除人的欲望嗜好。而在李贽看来,“服田者,私有秋之获,而后治田必力;居家者,私积仓之获,而后治家必力;为学者,私进取之获,而后举业之治也必力。故官人而不私以禄,则虽召之,必不来矣;苟无高爵,则虽劝之,必不至矣。虽有孔子之圣,荀无司寇之任,相事之摄,必不能一日安其身于鲁也决矣,此自然之理,必至之符,非可以架空而臆说矣。”(《藏书·德业儒臣论》)很显然,这种观点公开宣扬注重功利,肯定了基本生活的合理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起了破坏封建生产关系的进步作用,有力地驳斥了理学家的虚伪说教。

李贽认为在男女问题上,并没有什么男尊女卑之别,无需在礼教中设大防。他说:“余窃谓欲论见之长短者当如此,不可只以妇人之见为短也。故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也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又岂可乎?”(《焚书·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对于理学家所说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观点,则更是给以猛烈抨击。他指出,历来认为卓文君“私奔司马相如是“失身”,但《周易·乾·文言》说:“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意思是说:事物之间相互感应,相同的声调产生应和,相同的气息产生吸引。)卓文君不是“失身”,而是“获身”,因为它符合事物发展的自然之性。李贽对这些观点的批判,沉重打击了维护封建家长制的正统观念。理学家提倡用名教(即封建礼教)来进行教育,李贽则认为那是一种“条教禁约”的封建网罗,扼杀了人们的“童心”。而“童心即真心”,“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人而非真,全不复有初矣”。(见《焚书·童心说》)因此应该冲决这种网罗,用“自治”(即修养自身的德性)的办法来“得其千万人之心”,“遂其千万人之欲”这种复“童心”、做“真人”的主张,真实地反映了平民百姓希望摆脱封建礼教重压的心愿。

作为一名反理学、反封建礼教的无畏战士和倡导个性解放的思想先驱,李贽的思想无疑对明末清初的思想解放运动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必然对当时的统治阶级构成一种思想领域内的威胁,从而带来统治阶级对他的仇恨,遭迫害打击在所难免。万历三十年(1602),明政府官僚张问达向明神宗上了一道奏章,弹劾李贽刻《焚书》、《藏书》流行全国,惑乱人心,请求焚烧其著作,将其人逮捕。神宗允准,下旨捕之。当时李贽住在河北通州(今北京市通县)好友御史马经伦家里,此时的李贽已经76岁,年老多病,已到了卧床不起的地步。但他刚正不阿的性格却一如既往。据明代文学家、南京吏部郎中袁中道的《李温陵传》记载:一日,当病中的李贽听到门外人声嘈杂,脚步匆匆,便问马经纶怎么回事,马经伦黯然回答:“卫士至”(即负责警卫的官兵到来)。李贽一听,即刻明白这是冲着自己而来,知道统治者终不会放过他,而要置他于死地便挣扎着起身,向前走了几步,大声叫道:“这是为我而来,快快把门板取来!”遂卧在门板上,说:“快快随他们走罢。看来我已成了他们的罪人,已不能在这里停留了。”就这样,李贽被逮捕了。当时他的友人马经伦眼见得无能为力拯救李贽,便毅然决定随李贽前往。李贽不允,马经伦说:“朝廷将你当成了妖人,而我便是藏妖的人,你我都是一样的人,要死便死在一起。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一人入狱。”说罢坚定地随李贽同行。走至通州城外时,马经伦的家里数十人奉马经伦父亲之命前来劝阻马经伦不要前去,哭泣挽留,但马经伦不听,一直陪李贽到达监狱。而后看到事情有所缓和,以为无事,才告辞归家。李贽到达狱中后病情越发加重。统治者审问他:“你为什么写那些乱七八糟的书?”李贽回答说:“我写的书很多,但不是乱七八糟,而是对世道人心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统治者无言以对,始终问不出一个罪名,意将他押送原籍。但圣旨久久未下,久拖未决。李贽虽然病得厉害,但仍然作诗读书坦然自如。当他知悉统治者将要把他押送原籍时,知道末期已到,便决定一死以示高洁。三月十五日,他呼唤侍者给他理发,趁着侍者不备,拿起剃刀自割其喉。因病体软弱无力,未能割断喉管,致使两日内气息不绝,喉中有声。侍者问他痛不痛,他已不能言语,用手指在侍者手上写“不痛”。侍者又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又写道“七十老翁何所求!”两天后,气绝身死。一生都在同理学作斗争的这样一位强者,就这样悲惨地结束了他的一生。

李贽死后,马经伦闻知悲痛不已。惭愧地连连自责“吾护持不谨,以至于斯也!伤哉!”(见袁中道《李温陵传》)道:遂和朋友们一起,将他的遗体葬在通州北门外,并在墓冢前立高碑一座,于墓旁营造佛刹一座,以表示对他的沉痛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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